“法”伴五月,有“典”精彩。2025年5月是第五个“民法典宣传月”,为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,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,中碳登开展了一系列法治宣传活动,进一步提升了公司全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。长期以来,中碳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生态文明思想,将法治建设融入全国碳市场建设与公司治理全过程,以法治之力护航全国碳市场行稳致远,为构建绿色低碳法治保障体系贡献积极力量。
一、以法律研究为抓手,构建碳市场法治框架
作为全国碳市场法治建设的“探路者”,中碳登全程参与碳市场制度创新工作,推动碳市场多层级制度体系日臻完善。深度参与《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释义》编写及《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》等核心制度制修订,就碳排放权质押登记、碳配额司法冻结执行、涉碳企业破产清算等疑难问题形成专题研究成果,有效填补市场规则空白。积极对接最高人民法院,推动碳排放权质押登记制度在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 为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提供司法服务的意见》中首次明确,切实防范市场潜在业务风险。主动承担生态环境部碳市场法治研究专项课题,系统梳理立法、司法、执法难点堵点,形成《关于修订完善全国碳市场现有制度体系的报告》,为市场长期稳定运行提供了前瞻性制度储备。
二、以凝聚共识为导向,开展碳市场法治合作
中碳登以“打造双碳法治研究高地”为目标,充分发挥碳市场法治建设枢纽作用,持续释放法治研究“智库”效能。接待全国人大环资委副主任委员吕忠梅来访调研,汇报公司碳市场法治研究成果及立法建议,推动《生态环境法典》编纂工作吸纳碳市场实务需求。参加最高人民法院涉碳排放权交易法律适用问题研讨会,围绕碳市场司法协作实践经验发表专题演讲,为碳市场司法建设建言献策。与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、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共同建立双碳法治研究基地,成功举办两届双碳法治(武汉)高峰论坛,形成《中国双碳法治发展报告》等重要成果,为双碳法治建设贡献“湖北”智慧。联合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、武汉大学共同承接完成最高人民法院《司法服务保障碳达峰碳中和研究》课题,成果获评优秀课题并于《人民法院报》刊发,为双碳司法工作开展提供理论与实践重要参考。
三、以法治建设为内核,锻造碳市场法治铁军
中碳登着力打造“纵向贯通、横向协同”的法治管理系统,构建“制度建设、风险防控、内部控制”三位一体合规管理机制,形成全方位、立体化的法治建设体系。成立法治建设领导小组,设置法治建设办公室,通过召开年度法治建设工作会、定期开展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法、全员法治专题培训等方式,持续提升全体领导员工依法治企、合规展业意识。结合碳市场政策性强、创新性足的特点,组织开展“法治+双碳”业务大讲堂,邀请内外部专家解读《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》等核心政策法规,将依法合规展业理念深度融入碳市场登记、交易、结算等全业务链条。出台《三项法审管理办法》《合规管理办法》等法律合规制度,定期开展法律合规知识“应知应会”考试,编制碳市场业务RCSA风险地图,全面梳理重点岗位合规风险,持续巩固公司风险防控长效机制。
四、以法治赋能为目标,彰显碳市场国企担当
中碳登将法治建设与“碳小二精神”深度融合,积极履行社会责任,以法治手段推动碳市场价值释放。面对市场主体,在确保各项业务合法合规开展的前提下,努力打造“有速度、有精度、有温度”的服务体系。针对全国碳市场某重点排放单位配额司法冻结导致的履约难题,在履约截止日通过“法务+业务”24小时联动机制,配合法院及时完成配额解冻及清缴全流程操作,确保企业在履约期截止前完成清缴工作,切实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。面对社会主体,将普法工作作为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抓手。围绕《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》等碳市场政策文件,面向政府部门、高等院校、金融机构累计开展专题解读会20余场,制作发布多篇原创解读文章,推动市场政策精准传导至社会一线。面对司法机关,创新“碳市场+生态修复”模式,联合司法机关探索“碳汇补偿修复”机制,共同建立碳配额认购、林业碳汇开发替代传统生态损害赔偿路径,借助碳市场实现法律效果与生态效果的有机统一。
站在新的历史起点,中碳登将始终牢记作为国家气候治理重要平台的政治责任,锚定省委、省政府“两个中心”战略目标,持续深化融合法治建设与碳市场建设,努力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碳市场法治标杆,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、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贡献法治力量。